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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查查APP显示,3月24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一则任嘉伦(原名任国超)与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文书。
任嘉伦内容显示,该公司在其经营网店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原告的肖像,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。法院判决该公司在网店首页置顶位置向原告任国超致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。上述判决生效后,上海兰弟家纺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,任国超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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